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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7級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1-27 來源: 作者: 浏覽數:


關于做好2017級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澳门新葡萄新京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校政發〔2017〕40号)、《澳门新葡萄新京學生專業調整實施辦法》(校政發〔2017〕90号)等有關規定,為滿足學生個人發展的需要,尊重學生個人興趣愛好和自主擇業的願望,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創造性,學校允許部分學生進校後根據自身情況申請專業調整。現就做好2017級學生轉專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工作原則

(一)2017級學生轉專業工作遵照《澳门新葡萄新京學生專業調整實施辦法》執行,學生轉專業工作由教務處負責組織、終審和報批;學生現所在學院負責做好學生轉專業工作指導,審核學生轉專業資格、提供學生轉專業相關材料等;轉入專業所在學院負責确定接收轉專業計劃、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新專業教育、組織考核、審核學生轉入資格條件,負責學生進入新專業後的學習指導及管理。

(二)轉入轉出專業實行雙向選擇,各專業所在學院應制定專業轉出條件和轉入考核方案,依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專業轉出審批和專業轉入錄取;

(三)轉專業審批僅限于專業大類之内,文科與理科(不含文理兼招)之間不得轉專業;音樂、美術、體育等三個學院因各專業錄取與報考項目高度相關,原則上不作專業調整;高職對口招生的學生不批準轉專業;轉專業以後再次申請轉專業的學生不批準轉專業;

(四)學生轉專業實行自願書面申請,學校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學生申請轉專業條件(第一條為必備條件,二、三條須具備之一)

(一)已取得國家學籍的2017級在校學生,且符合轉入專業相關要求并願意參加轉入專業考核的;

(二)确有專長,轉專業更有利發揮其特長的;

(三)因疾病、生理缺陷不宜在原專業就讀(須提供三甲以上醫院證明),但尚能在本校其它專業就讀的。

三、轉專業計劃及考核辦法

各專業可批準接收或轉出的學生人數不超過相應專業在教育部注冊在籍2017級學生人數的±10%(專業綜合改革實驗班人數以學校批準的班級額度為準),根據各學院的實際情況,各專業接收或轉出專業學生人數及比例見附表1。

各專業接收轉入學生原則上以高考錄取時确定的錄取條件、高考成績和在校期末考試成績作為考核條件,部分專業根據專業性質可制定準入考核方案。當申請轉入某專業的學生人數超過轉入控制計劃數時,應通過考核或審核條件排序确定。當學生高考成績超過拟轉入專業集中投檔最低錄取分數(本省)時,原則上應優先批準轉入。

四、2017級學生轉專業工作時間安排

2017級學生轉專業工作分兩個學期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序号

時  間

事項

本學期

下學期

1

2017年11月

學校發布轉專業工作的通知

2

2017月12月8日前

學院進行專業教育并提供轉專業咨詢

3

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

2018年6月4日-

2018年6月8日

學生在網上提交轉專業申請,同時将轉專業書面申請交所在學院教學秘書

4

2017年12月21日前

2018年6月14日前

學生現所在學院教學秘書将本學院同意轉出的學生彙總表交教務處;同時将是否同意轉出意見錄入教務系統

5

2017年12月27日前

2018年6月21日前

教務處進行基本資格審查并公布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學生将申請表送拟轉入學院教學秘書

6

2018年1月10日前

2018年6月29日前

各學院根據教務處公布的符合申請轉專業資格的名單組織審核或考核

7

2018年3月2日前

2018年8月31日前

轉入學院調閱學生期末考試成績

8

2018年3月6日前

2018年9月4日前

轉入學院反饋審核意見,将轉專業考核彙總表書面報教務處;轉入學院教學秘書将本學院轉入審核意見錄入教務系統

9

2018年3月14日前

2018年9月12日前

學校審批、公示、發布轉專業批複;學校學籍管理員将學校轉專業意見錄入教務系統和學信網。

五、轉專業工作程序

(一)學校成立2017級學生轉專業工作小組:

 長:鐘華  徐小立

 員:瞿述  徐振祥  張豔雯  曹斯曼

工作小組辦公室設教務處學籍辦,工作人員:張勤

各學院應召開院務會讨論确定本學院2017級學生轉專業工作方案(如轉入轉出條件等),安排專人負責進行專業咨詢、資格審查、組織考核及報批等。轉入轉出學生的審批應經本學院院長辦公會專題讨論确定,并作好書面記錄。

(二)學生提出轉專業申請

拟申請轉專業的2017級學生應根據學校時間安排及時在網上申請(見附件5 學生申請轉專業網上操作指南),并填寫《澳门新葡萄新京學生轉專業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樣表見附件2,教務處網頁上下載),交所在學院。教務處公布申請轉專業學生資格審查名單後不再接收轉專業網上報名。

轉專業申請僅限一次,學生在申請轉專業前應慎重考慮,可先到拟申請轉入的專業旁聽幾節課,看自己是否适合能夠适應新專業的學習。轉專業申請一經批準将不可更改。

(三)資格審查與考核

1、經所在學院批準同意轉出的學生,由轉出學院填寫“澳门新葡萄新京申請轉專業學生彙總表”(格式見附表3),電子及紙質版交教務處學籍辦,經教務處進行基本資格審查後予以公布。

2、經教務處審查符合轉專業基本條件的學生,由學生将《審批表》送至拟轉入學院,由接收學院組織對拟轉入本院學生進行考核與審查。各學院要按時組織考核、調閱學生期末考試成績并及時公示學生參加轉專業考試的結果,公示3天無異議,填寫“澳门新葡萄新京學生轉專業考核彙總表”(格式見附表4),電子及紙質版交教務處學籍辦。

3、教務處組織複審後集中報主管校長審批,公示無異議後發布轉專業批複,相關學生到新專業所在學院辦理報到手續。

六、說明

(一)2017級學生轉專業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處的監督下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進行,工作進程公開透明;

(二)2017級學生轉專業總計劃不可突破,本學期專業轉入或轉出計劃已完成的專業,下學期不接受超計劃轉專業申請。

(三)各學院應嚴格按本通知時間安排審核學生的轉入轉出材料,無特殊情況不接受逾期報批。

(四)如教育主管部門有新的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要求為準。

未盡事項,另行通知。

附件:

1、2017級學生轉專業計劃及考核科目表

2、澳门新葡萄新京學生轉專業審批表

3、澳门新葡萄新京申請轉專業學生彙總表(EXCEL表格式,同意轉出)

4、澳门新葡萄新京學生轉專業考核彙總表(EXCEL表格式,同意轉入)

5、學生申請轉專業網上操作指南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2:

澳门新葡萄新京學生轉專業審批表

        學院                                                  

學号

姓名

性别

生源地

現專業班級

聯系電話

現所在專業

申請轉入專業

高考類别:□文科   □理科   □大綜合

□音樂  □美術   □體育  □高職對口

高考總分

         分

高考數學

    分

高考英語

         分

英語口語:

    分

申請轉專業原因及理由

簽名:                                           年    月    日

學生在校期間表現

輔導員簽名:              總支(公章)          年    月    日

所在學院意見

負責人簽名:                  學院(公章)        年    月    日

所在學院教學秘書備案簽名:                                       年    月    日

轉入學院考核意見

負責人簽名:                  學院(公章)          年    月    日

備注

填寫說明:

1、生源地填寫參加高考的省份;2、經所在學院審批同意轉出的學生,轉出學院教學秘書方可備案,備案後再将此表返還學生,學生本人交轉入學院的教學秘書(轉出學院教學秘書未備案,轉入學院不得接收此表)。

轉入學院留存學校批轉轉專業的學生的申請表,在學生畢業前進學生個人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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