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基本要求
為貫徹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入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3号)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範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工作,促進實踐教學有效開展,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實踐教學的目标與任務
實踐教學是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過程的重要環節,其目的是促進學生全面了解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以下統稱為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實際、教育改革的基本趨勢和企業生産的過程與崗位能力需要;學習優秀教師的教育教學方法與經驗,掌握基本的教學方法與技能,提高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學習模範班主任的基本工作方法和經驗,養成從事班主任工作的基本素質與能力;了解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教學的基本規律,培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以及教育創新的能力。
二、實踐教學的時間要求
實踐教學的時間累計為一學年,包括教育見習、教育實習與教育研習等環節。教育見習在第一學年進行,教育實習和教育研習在第二學年進行。職業技術教育領域的實踐教學應在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企業分别進行,學校實習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學期,企業實習時間不少于三個月。
三、實踐教學的方式與内容
實踐教學可采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教育研習、企業實習、微格教學、教育調查、行業企業調查、課例分析、班級與課堂管理實務等多種形式;時間安排上可采用集中實習和分段實習等。
(一)教育見習
教育見習的目的是幫助學生了解學校教育教學的實際過程和企業生産過程,學習優秀教師的師德風範和教育教學方法,培養從事教育工作的興趣。
教育見習的主要内容包括:參觀學校和企業,觀摩學校教育教學活動,聽課,參加教育管理專家與教學一線名師的專題報告或講座,參加主題班會,參加市級或區級教研活動,體驗和感受教師的工作和學校生活。
在教育見習過程中,本科為師範類專業的學生聽課應不少于4節,本科為非師範類專業和跨專業學生聽課不少于6節。公開課聽課次數不少于2次,參加市級或區級教研活動應不少于1次,參加主題班會不少于1次,參加專題報告或講座的不少于2次。
(二)教育實習
教育實習的目的是幫助學生了解學校教育教學實際過程和企業生産過程,學習優秀教師的師德風範和教育教學方法,思考教育的科學性與人文性,關注學生的學習過程,了解教育評價的方式及方法,有目的開展相關案例的搜集與分析。
1.教育實習的準備
培養院校應與實踐基地共同做好入駐實踐基地前的動員工作,聽取實踐基地負責人和實踐基地導師的情況介紹,幫助學生了解基地現狀和學科課程教學的情況;幫助學生研究教材、備課、撰寫教案和試講;鼓勵學生參與學科教學拓展課程的開發與培育。要求學生有重點地觀摩教學公開課和主題班會,熟悉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要求。
2.教學實踐
學生在實踐基地導師和校内導師的共同指導下,開展教學實踐工作。認真聽課,每周聽課應不少于4節;認真編寫教案,精心試講。獨立講授新課應不少于6節;授課前需經實踐基地導師的批準;課後要認真評課,集體講評次數應不少于2次;參與輔導、作業批改、考試及閱卷等工作;積極參加實踐基地的教研活動和學生的綜合活動。
3.班主任實踐
學生應認真參加班級集體活動,了解學生和班級文化,熟悉班主任工作實踐,參與集體或個别學生教育工作(如家訪、班幹部工作);認真搜集和分析相關案例;獨立組織班級集體活動,應至少組織2次班級集體活動,如主題班會、報告會、團會、中隊會等。
4.調查報告或學位論文材料的收集
學生結合教育實習内容或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收集相關實踐案例、調研材料和參考素材等,為撰寫調查報告或學位論文做好準備。
(三)教育研習
教育研習的目的是通過對教育實習的系統總結和反思,在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等方面有較大提高。學生應撰寫不少于3000字的教育實習總結報告,報告一般應包括收獲與困惑、存在的問題、成因分析和努力方向等。
(四)企業實習
職業技術教育領域的企業實習可采取企業調查、企業實習、企業現場教學等實踐形式,使學生全面了解企業生産過程和崗位能力需求,注重培養學生将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等生産資源和企業文化轉化為課程與教學資源的能力。
四、實踐教學的組織管理與保障
1.各培養院校應精心組織實踐教學,實踐教學工作應有明确的實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務、組織管理、實踐内容、時間安排、考核評定等内容。
2.各培養院校應加大對實踐教學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配備一定數量的現代化教學設施(備),為實踐教學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撐。
3.各培養院校應與實踐基地共同組成教育碩士實踐教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踐教學過程中的組織與管理。
4.各培養院校應成立教育碩士實踐教學導師組,負責學生的教育見習、教育實習、教育研習過程的指導、監控和教育實踐的總結工作。
5. 各培養院校應建設一定數量、穩定的和區域分布合理的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基地。實踐基地應具有一支較高水平的教師隊伍、較好的教科研力量和工作生活條件,具有較為系統的培養計劃和規章制度。
6. 各培養院校應按程序聘請實踐基地有經驗、責任心強的教師或企業行業專家擔任指導教師,實行校内導師與實踐基地導師共同負責指導的雙導師制。原則上每位實踐基地導師指導實習學生的人數不超過3人。
8. 各培養院校應認真組織實踐教學的考核與評定,由實踐基地和導師組共同為學生評定成績。
五、其它
各培養院校可根據本《基本要求》,制定符合各專業領域(方向)實際的實踐教學工作具體要求,并作為實踐教學評價工作的基本标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