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标
本專業面向區域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系統掌握光學、光電和光信息技術領域的基本理論與方法,具備較強的實踐技能與良好的職業素養,能夠從事光學工程、激光、光通信、光電檢測以及電子技術等方面研究、設計、開發、應用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畢業5年左右的學生在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上應具備以下5個方面的能力:
培養目标1:(道德修養)具有健全的人格、良好的科學文化素養、社會責任感和職業道德,在工作中能綜合考慮法律、環境、社會、文化和可持續發展等因素的影響;
培養目标2:(學科素養)掌握光電子科學與工程專業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熟悉本專業方向有關的标準、規範、規程;
培養目标3:(開發創新)能夠針對光電子技術領域的複雜技術問題提供系統、有效的解決方案,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研發能力;
培養目标4:(合作交流)擁有良好的團隊合作與溝通交流能力,具備項目管理與組織協調能力,能夠在技術開發團隊中發揮領導或骨幹作用;
培養目标5:(終身學習)擁有自主的、終身的學習習慣和能力,具有國際視野,能夠及時了解和跟蹤國内外技術發展趨勢,不斷提升自身專業素養,應對未來挑戰。
二、畢業要求
通過本科階段學習,畢業生應達到如下的畢業要求(能力):
畢業要求1(數理基礎知識):能夠将數學、自然科學和專業知識用于解決複雜光電子技術問題。
指标點1.1:能夠正确使用技術語言表達複雜技術問題;
指标點1.2:能針對具體對象建立數學模型并求解;
指标點1.3:能夠運用相關知識和數學模型方法推演、分析和判别專業問題;
指标點1.4:能運用相關知識,通過數學模型的比較與綜合,優選技術方案,完成系統設計。
畢業要求2(問題分析):能夠應用數學、自然科學和專業知識,識别、表達、并通過文獻研究分析複雜技術問題,以獲得有效結論。
指标點2.1:能夠識别和判斷複雜技術問題的關鍵環節和參數;
指标點2.2:能基于科學原理和數學模型方法正确表達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
指标點2.3:能認識到解決問題有多種方案可選擇,會通過文獻研究尋求可替代的解決方案;
指标點2.4:能運用基本原理,借助文獻研究,分析過程的影響因素,證實解決方案的合理性。
畢業要求3(設計開發):能夠設計針對複雜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設計滿足特定需求的光電子産品,并能夠在設計環節中體現創新意識,考慮社會、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環境等因素。
指标點3.1:掌握光電子産品開發流程、周期的基本方法和技術,了解影響設計目标和技術方案的各種因素;
指标點3.2:能夠針對特定需求設計光電子器件;
指标點3.3:能夠通過設計解決複雜技術問題,在設計中體現創新意識;
指标點3.4:在設計中能夠考慮社會、健康、安全、法律、文化及環境等制約因素。
畢業要求4(研究):能夠基于專業相關的科學理論和技術手段對光電子領域的複雜技術問題進行研究,包括設計實驗、分析與解釋數據,并通過信息綜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結論。
指标點4.1:能夠利用光電子專業知識及數學物理方法,并借助文獻研究,調研、分析光電子相關領域的複雜技術問題及其解決方案;
指标點4.2:根據光電子領域的複雜技術問題的特點,選擇合适的研究路線,設計實驗方案;
指标點4.3:能夠根據研究路線及實驗方案,安全地開展實驗,正确獲取實驗數據,并對實驗數據進行處理、分析,得到實驗結果;
指标點4.4:能夠對實驗結果進行解釋和評價,并通過信息綜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結論,對技術實施困難進行合理的預期和判斷,從提供指導性建議。
畢業要求5(使用現代工具):能夠針對光電子技術領域的複雜技術問題,開發、選擇與使用硬件開發平台、儀器儀表設備、設計與仿真軟件、計算機互聯網等現代工具,對複雜技術問題進行模拟、調試與預測,并能夠理解所使用的現代工具的特點和局限性。
指标點5.1:能夠利用計算機互聯網、文獻數據庫,了解光電子專業常用的現代儀器、模拟軟件及開發軟件的原理和方法,并理解其局限性;
指标點5.2:能夠根據問題需求,選擇與利用合适的硬件開發平台、儀器設備及開發軟件對光電子領域的複雜技術問題進行分析、計算與設計;
指标點5.3:能夠針對具體的對象,開發或選用滿足特定需求的開發平台及儀器設備,模拟和預測專業問題,并能夠分析其局限性。
畢業要求6(技術與社會):了解光電子領域行業相關的技術标準、知識産權、産業政策和法律法規,能正确分析和評價專業項目的實施對社會、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響,并理解應承擔的責任。
指标點6.1:了解光電子專業領域的技術标準體系、知識産權、産業政策和法律法規,理解不同社會文化對專業活動的影響;
指标點6.2:能分析和評價光電子專業技術實踐對社會、健康、安全、法律、文化的影響,以及這些制約因素對項目實施的影響,并理解應承擔的責任。
畢業要求7(環境和可持續發展):能夠理解和評價光電子技術産品研發、生産制造、改進升級等實踐環節對環境、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指标點7.1:知曉和理解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和内涵;
指标點7.2:能夠站在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思考光電子專業技術實踐的可持續性,評價産品周期中可能對人類和環境造成的損害和隐患。
畢業要求8(職業規範):具有人文社會科學素養、社會責任感,能在實踐中理解并遵守職業道德和規範,履行責任。
指标點8.1:具有人文社會科學素養,有正确價值觀,理解個人與社會的關系,了解中國國情;
指标點8.2:理解誠實公正、誠信守則的職業道德和規範,并能在實踐中自覺遵守;
指标點8.3:理解光電子技術專業人員對公衆的安全、健康和福祉,以及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能夠在實踐中自覺履行責任。
畢業要求9(個人和團隊):能在多學科背景下的團隊中承擔個體、團隊成員以及負責人的角色。
指标點9.1:能獨立完成團隊分配的工作,勝任團隊成員的角色與責任;
指标點9.2:能與團隊成員、其他學科的成員有效溝通,合作共事,能夠組織、協調和指揮團隊開展工作。
畢業要求10(溝通與交流):能就光電子領域複雜技術問題與業界同行及社會公衆進行有效溝通,包括撰寫報告和設計文稿、陳述發言、清晰表達或回應指令。并具備一定的國際視野,能在跨文化背景下進行溝通。
指标點10.1:能就專業問題,以口頭、文稿、圖表等方式,準确表達自己的觀點,回應質疑,理解與業界同行和社會公衆交流的差異性;
指标點10.2:了解專業領域的國際發展趨勢、研究熱點,理解和尊重世界不同文化的差異性和多樣性;具備跨文化交流的語言和書面表達能力,能就專業問題,在跨文化背景下進行基本溝通和交流。
畢業要求11(項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光電子項目管理原理和經濟決策方法,并能在多學科環境中應用。
指标點11.1:理解并掌握光電子項目管理、經濟決策的整體框架;理解項目的時間及成本管理、質量及風險管理以及人力資源管理知識;
指标點11.2:能夠針對給定的光電子複雜技術問題在多學科環境的實踐,提出經濟、合理、可行的解決方案。
畢業要求12(終身學習):具有較強的終身學習意識和不斷學習、适應社會經濟和技術發展的能力。
指标點12.1:能在社會發展的大背景下,認識到自主和終身學習的必要性;
指标點12.2:具有自主學習的能力,包括對技術問題的理解能力,歸納總結的能力和提出問題的能力等。
培養目标與畢業要求的關系矩陣
培養目标 畢業要求 |
目标1 道德修養 |
目标2 學科素養 |
目标3 開發創新 |
目标4 合作交流 |
目标5 終身學習 |
1、知識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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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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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問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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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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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設計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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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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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問題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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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H |
M |
L |
5、現代工具選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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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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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6、工程與社會 |
M |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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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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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環境與可持續發展 |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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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8、職業規範 |
M |
H |
|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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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人與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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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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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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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溝通與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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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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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L |
11、項目管理 |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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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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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終身學習 |
L |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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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注:空白表示無相關
三、培養特色
注重“寬口徑、厚基礎、重能力、求創新”,夯實數理基礎與光電理論基礎,面向光電信息科學領域,突出光學工程、光電技術、光電信息處理、光電系統設計等實踐應用能力的培養。專業培養模式和培養方案設計突出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培養過程注重學生的知識、能力和素質協調發展。
四、主幹學科
光學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
五、學位課程
電路分析、信号與系統、模拟電子技術、數字電子技術、電磁場與電磁波、應用光學、物理光學、激光原理與技術、光電子技術基礎。
六、學制、畢業基本要求及學位授予
(1)基本學制4年,彈性學習年限3-6年,按學分制管理。
(2)學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必修課、選修課及其他教學環節,達到規定的158.5學分,并修完規定必修但不計學分的所有課程和環節,方可畢業。滿足《澳门新葡萄新京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方可授予 理學 學士學位。
2、學位:理學學士
七、課程設置及學分分配統計
(1)課程學分分配表
課程模塊及具體類型 |
最低學分要求 |
學時 |
占總學分比例 |
通識教育必修課程 |
40 |
788 |
25.24% |
通識教育選修課程 |
8 |
128 |
5.04% |
科類基礎課程 |
21.5 |
366 |
13.56% |
學科核心課程 |
23 |
374 |
14.51% |
專業核心課程 |
17.5 |
302 |
11.04% |
專業選修課程 |
12 |
208 |
7.57% |
集中實踐環節 |
28.5 |
120+27W |
17.98% |
素質拓展環節 |
8 |
|
5.04% |
合計 |
158.5 |
2286+27W |
100.00% |
畢業總學分标準 |
不少于158.5學分 |
(2)實踐環節學分分配表
實踐環節類别 |
學分 |
學時 |
占總學分比例(%) |
備注 |
集中實踐 |
28.5 |
100+27W |
17.98% |
含軍訓 |
理論課程中的實踐教學部分 |
26 |
416 |
16.40% |
|
素質拓展課程 |
8 |
|
5.04% |
|
合計 |
62 |
508+27W |
39.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