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澳门新葡萄新京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暫行辦法》已經學校
2021 年第 3 次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
行。
澳门新葡萄新京
2021 年 6 月 7 日
澳门新葡萄新京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暫行辦法
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進一步完善研究生獎助體系,激
發研究生學習和科研的積極性,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學質量,根
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關
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财教〔
2013
〕
19
号)、《關
于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财科教〔
2019
〕
19
号)和湖
南省《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通知》(湘财教〔
2014
〕
22
号)、《關于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
辦法的通知》(湘财教〔
2014
〕
29
号)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
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研究生獎學金
1
.新生獎學金
新生獎學金主要用于一級學科吸引優秀考生第一志願報考
我校全日制學術碩士研究生。
2022
年凡納入國家研究生招生計
劃,在第一志願報考并被錄取就讀我校的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
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可享受碩士研究生新生獎學金,
獎勵标準為每生
10000
元。對于學校博士立項重點建設學科,
碩士研究生新生獎學金獎勵标準可根據學科實際情況給予适當
增補(不超過
10000
元),獎金從博士立項建設學科經費中開支。
碩士研究生新生獎學金在學信網注冊研究生學籍後發放。
2
.學業獎學金
學業獎學金是為了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獎勵
在學業成績、科研工作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綜合表現優秀的全日
制碩士研究生。從
2022
年秋季學期起,新入學碩士研究生實行
學校新制定的學業獎學金制度,老生不實行該政策。所有納入
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産學習,檔案不在學校的
除外)碩士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獲得獎勵的碩士研究生須具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标準和比例為:學業獎學金分
為三個等級:一等每生每年
10000
元,獲獎學生比例
≤20%
;二
等每生每年
5000
元,獲獎學生比例
≤30%
;三等每生每年
3000
元,獲獎學生比例
≤50%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每年
9
月進行
評審。
3
.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别優秀、科學研究
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所有具有中華人
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産學
習)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當年畢業的研究生不再具備申請研
究生國家獎學金資格。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标準按國家确定
的标準執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比例根據當年湖南省下發
指标執行,于每年評選結束後一次性發放。
二、研究生助學金
1
.國家助學金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要求,從
2014
年秋季學期起,實行研究
生國家助學金制度,範圍覆蓋納入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
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
支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标準按國家确定的标準執行。獲得資
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研究生在學制期限内,由于出國、疾病等原因辦理保留學
籍或休學等手續的,暫停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待其恢複學
籍後再行發放。超過規定學制年限的延期畢業生不再享受研究
生國家助學金。
2
.
“
三助一輔
”
崗位助學金
“
三助一輔
”
崗位按照
“
按需設崗、分類管理、按崗付酬、定
期考核、重在培養
”
的原則設置。
(
1
)助教:承擔學校或各學院本科的公共課、專業基礎課
的輔導、答疑等教學工作,以及指導實驗和實習、輔導課程設
計、畢業設計(論文)和考試、考查課的閱卷等工作。助教崗
位數、工作職責和工作量由各學院制定具體方案。其補助按擔
任課程的計劃學時計算,由各學院根據助教内容、工作情況、
考核結果等确定,從學院基金中開支。
(
2
)助研:承擔指導教師分配或指定的、與本專業相關的
各種科學研究、開發和專業設計、調研等工作,包括科學實驗、
試驗數據的整理分析及報告的撰寫、文獻資料的整理、彙編及
翻譯等。助研崗位數、工作職責和工作量由導師或課題組确定,
并根據碩士研究生學習及科研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從導師或課
題組項目經費中列支,平均标準原則上不低于
200
元
/
月。
(
3
)助管:承擔各學院或管理部門的輔助管理工作和實驗
室管理。學院的助管崗位數由學院确定,學校職能部門、教輔
單位的助管崗位數由研究生院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設崗單位實際
工作情況進行核定;由各單位分别對助管進行聘用、培訓和考
核;學院助管經費從學院分塊經費中開支,部門助管經費從研
究生院專項助管經費中開支,一般助管崗位按月工作量計酬,
500
元
/
月。
(
4
)助理輔導員:承擔本科生及碩士研究生的日常教育管
理工作助理等。其崗位數、工作職責和工作量由學工部制定具
體方案。一般助理輔導員崗位按月工作量計酬,
500
元
/
月。
3
.特困生補助
學校設立特别困難研究生補助專項基金,用于研究生個人
發生重大疾病、個人财産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
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臨時困難補助,以及對特别貧困家庭
研究生資助。資助标準參照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三、研究生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工作獎
省級或全國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評選
推薦按照上級文件執行,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評選按照《湖
南理工學院研究生優秀碩士論文管理辦法》執行。優秀論文按
就高不就低原則給予獎勵。
1.
獲得省級、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分别給予指導教師和
論文作者獎勵
15000
元、
2000
元(獎金按照
4
:
1
比例分别發放
給指導老師和學生)。
2.
獲得全國專業學位指導委員會評選的優秀專業碩士學位
論文,給予指導教師和論文作者獎勵
8000
元(獎金按照
4
:
1
比例分别發放給指導老師和學生)。
四、科研成果獎勵
以澳门新葡萄新京為第一署名單位、研究生本人為第一署名
人獲得的各類成果按學校科研獎勵辦法相關規定進行獎勵。
五、研究生學科、創新創業競賽獎勵
研究生學科、創新創業競賽獎勵實施按照《澳门新葡萄新京
研究生學科、創新創業競賽評選暫行辦法》執行,其獎勵标準
和項目分類具體見下表和附件。
表 澳门新葡萄新京研究生競賽獎勵标準(單位:萬元)
注: (
1
)上述學科競賽指導教師獎勵分配原則:指導教師不高于
70%
,參賽學生不低于
30%
;(
2
)同一項目競賽不重複獎勵,如在同一年同時獲得二個及以上級别的獎項,按最高标準
獎勵一次,跨年獲高一級别獎項的,補獎金差額; (
3
)金獎、銀獎、銅獎分别視為一等獎、二
等獎、三等獎,設立特等獎項目按照一等獎的
1.2
倍計算;(
4
)組織獎視為二等獎,個人獎視為
三等獎;(
5
)針對文化類競賽,若比賽未設等級,則按照二等獎獎勵标準統一獎勵; (
6
)針對
體育類競賽,如比賽未設等級隻取名次,若取前八名,則第一、二名參照一等獎獎勵标準發放,
第三、四名參照二等獎獎勵标準發放,以後名次參照三等獎獎勵标準發放;(
7
)針對體育類競賽,
研究生運動員破省紀錄者每人每項另獎
1000
元,破全國紀錄者每人每項另獎
2000
元;(
8
)以
上獎勵标準為最高标準,執行獎勵時不得超過此标準;(
9
)競賽類别按照
“
附件
”
中的規定為準,
以論文形式參加的競賽按
Ⅲ
類同級
80%
計算。未參加層級選拔的賽事按降檔獎勵。
六、附則
1.
本辦法中研究生新生獎學金、學業獎學金自
2022
級研究生開
始實行,之前在讀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按原獎助辦法執行。
2.
本辦法其他獎助條款自公布日起開始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
本辦法不符者,以本辦法為準。
3.
原《澳门新葡萄新京碩士研究生獎助辦法》(校政發〔
2018
〕
22
号)自行廢止,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附件:
澳门新葡萄新京研究生學科競賽分類一覽表(2021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