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

澳门新葡萄新京校友分會理事組織條例(含選舉方法)

發布時間:2021-06-23 來源: 作者: 浏覽數:

第一張總則

第一條

根據《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校友分會章程》,遵照澳门新葡萄新京校友會(以下簡稱校友會)的指導,參考各地區、各學院校友

(分)會的運作管理經驗,基于澳门新葡萄新京校友分會(以下簡稱本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規範分會理事會的組織管理事項,是對《澳门新葡萄新京校友分會章程》的補充和具體執行。

第三條

理事會組織的發展,遵守以下原則:

1、代表性:成員要能代表廣大物電校友,包括不同年級、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專業。

2、熱心、傑出、貢獻:要對校友工作有熱心,工作事業有所成就,對社會、母校和校友會有一定貢獻,或具備貢獻的能力。

3、民主、生動、高效:建立機制,讓校友分會成為有民主氛圍的組織, 保持校友分會生動發展的狀态,讓決策和執行在監督下保持高效率。

第二章

第四條

分會理事及負責人應具備一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熱心為校友服務;

(三)在校友中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

(四)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五條

理事和常務理事(分會負責人)任職程序和任期:

由澳门新葡萄新京老師、校友推薦或自薦成為理事候選人,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可擔任本會理事,理事組成理事會,理事會推選常務理事若幹名,組成常務理事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每屆任期五年,如分會理事因故出缺,由會員(代表)大會按程序進行增補,分會負責人因故出缺,由分會當屆理事會按程序增補。

第一屆常務理事會由23名成員組成,推舉會長1名,常務副會長6名、副會長15人,秘書長1人。理事會休會期間,由會長主持常務理事會, 行使理事會職責。

第六條

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的任職程序和任期:

常務理事會成員推薦或自薦,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可擔任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第七條

組織機構其他成員任職程序和任期:

包括:秘書處5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2人,秘書2人)由秘書長聘任;監事長1人,監事2人,财務組2人由常務理事會推選産生。以上人員任期五年。

第八條

分會理事及常務理事(負責人)選舉,可采用等額選舉辦法。第九條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校友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執行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文件;

(四)向會員大會及理事會提出相關議案。第十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三)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工作人員的聘用,協調各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處理其他日常事務。第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費,标準為:

(一)會員每人每年100元,對工作不滿3年和已退休的會員、學校老師可不按上述标準繳納會費,自願表達即可。

(二)理事以上成員原則上按理事不低于500/年,秘書長、副會長不低于1000元/年,常務副會長及會長不低于3000元/年。倡議并歡迎企業家理事交納更高數額,年費交納時間定于每年7月-8月間,轉賬到指定賬戶,也可每屆5年一次性交清。希望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在任期五年内為澳门新葡萄新京校友分會找到或貢獻不低于10萬元的贊助,或組織不低于10萬元價值的活動。

第三章 顧問、名譽會長

第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聘請若幹德高望重老師和校友擔任顧問和名譽會長,指導本會發展,關心支持本會工作,提出建議和希望,協助本會解決困難和問題。

第四章 生效

第十三條

本條例經會理事會通過後生效,解釋權歸澳门新葡萄新京校友分會理事會。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