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葡萄新京本科生學業預警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學風建設,強化對我校大學生學習的過程管理,充分發揮學校、學生、家庭三結合教育的功能,引導學生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約束能力,增強學習主動性,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澳门新葡萄新京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以及《澳门新葡萄新京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等規章制度,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學業預警是指學校根據學生管理規定、學籍管理規定、學位授予實施細則以及各專業培養計劃的要求,通過對學生每學期的學習情況以及學業進展情況進行分析,對可能或已經發生的學習問題和學業困難進行警示,告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可能産生的不良後果,并有針對性地制訂相應補救和幫扶措施,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的一種危機幹預制度。學業預警不屬于處分。
第三條 學業預警的分類。學業預警分為學分預警和畢業預警。
學分預警是指一學期内出現一定程度的學分欠修或者累計欠修學分達到一定數量者,應給予預警,告知可能出現的後果。
畢業預警是指根據對學生成績的分析,對可能出現的無法按時畢業或獲得學位的學生給予預警,告知可能出現的後果。
第四條 學分預警。學分預警分為三級,預警程度由高到低依次為:紅色預警、黃色預警和藍色預警。學分預警工作按學期進行,每學期開學後三周内由各學院根據學生學業情況,采取相應預警辦法。
紅色預警: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學期内欠修學分12分(含)以上,或累計欠修學分20分以上者,應給予紅色預警。預警辦法:學院給學生下達《學業預警通知單》(附件一);各學院院長和黨總支書記及輔導員與學生談話後填寫《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附件二);通知家長、邀請家長面談并作記錄,填寫《學業預警家長談話記錄表》(附件三)。
黃色預警: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學期欠修學分8分(含)以上12分以下者,或累計欠修學分達15分(含)以上20分(含)以下者,應給予黃色預警。預警辦法:學院給學生下達《學業預警通知單》,通知家長并做好通知家長記錄;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和分管教學副院長及輔導員與學生談話後填寫《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
藍色預警: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學期欠修學分5分(含)以上8分以下者,或新生第一學期出現兩門不及格者,或累計欠修學分10分(含)以上15分以下者,應給予藍色預警。預警辦法:學院給學生下達《學業預警通知單》;班主任和輔導員與學生談話并填寫好《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
第五條 畢業預警。學生在校學習三年時間後,存在因欠修學分(含任選課)等預期不能滿足畢業條件,或因考試違規、課程成績等預期不能滿足學位授予條件者,給予畢業預警。畢業預警應在最後一學年第一學期開學三周内完成。預警辦法:學院給學生下達《學業預警通知單》、通知家長并做好記錄;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分管教學的副院長以及輔導員、班主任與學生談話并填寫好《學業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
第六條 各學院院長、書記為學業預警責任人,分管教學的副院長和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為具體負責人,輔導員、班主任和教學秘書為具體執行人。學生工作部、教務處負責督促檢查。
第七條 學業預警工作程序
(一)确定學業預警學生名單
開學三周内,各學院教學秘書統計本學院學生欠修學分情況,初步篩選學業預警學生名單并報告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和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學院召開黨政聯席會議确定學業預警學生名單并通報班主任。
(二)下達《學業預警通知單》
輔導員向被預警學生下達《學業預警通知單》,被預警學生簽字确認。
(三)預警談話
按預警等次确定專人對被預警學生進行警示談話,了解分析學生學習的問題與原因,幫助其制訂學習計劃,填寫《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
(四)通知家長
對學分黃色預警和畢業預警的同學,輔導員要及時通知其家長,并留存通知家長的書面記錄。
(五)家長面談
對學分紅色預警的同學,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或輔導員要及時與家長聯系,邀請家長來校面談。面談後,詳細填寫《學業預警家長談話記錄表》,經家長确認、簽字後存檔。
第八條 制訂被預警學生幫扶措施。各學院要根據學生欠修學分的原因,制訂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定期對發出學業預警學生的學習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學生完成學習任務。
第九條 建立學生學業預警管理檔案
(一)學院分年級、分專業歸檔保存被預警學生的成績單、《學業預警通知單》(附件1)、《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附件2)、《學業預警家長談話記錄表》(附件3)及學業預警情況彙總表(附件4)等預警資料。以上材料由黨委學工部統一印制下發,各學院以學年為單位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幫扶措施一并歸檔。
(二)各學院學工辦主任負責保管學生學業預警檔案材料。
第十條 預警的解除或降檔。被預警的學生欠修學分達到最低預警欠修學分以下者,可以解除預警,原預警歸檔材料繼續存檔;被預警學生欠修學分數減少,達到下一層級預警者,可以降檔預警,原預警等級歸檔材料依舊保存;上學期被預警的同學,因課程安排原因雖無欠修學分的減少但也無新增欠修學分者,本學期可不予重複預警。
第十一條 本辦法适用于澳门新葡萄新京所有全日制本科生,由黨委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澳门新葡萄新京本科生學業預警通知單
2.澳门新葡萄新京學業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
3.澳门新葡萄新京學業預警家長談話記錄表
4.澳门新葡萄新京學生學業預警情況彙總表
附件1.
澳门新葡萄新京本科生學業預警通知單
20___-20___學年 第___學期 第____号
姓名 |
|
學院 |
|
學号 |
|
年級/專業 |
|
班級 |
|
欠修 學分 |
|
學業具 體情況 |
|
□紅色預警 □黃色預警 □藍色預警 □畢業預警 |
學生電話 |
|
學生宿舍房号 |
|
父親姓名 |
|
父親聯系電話 |
|
母親姓名 |
|
母親聯系電話 |
|
家庭住址 |
|
郵編 |
|
學生确認收到學業預警通知單 |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
通知家 長記錄 |
教師簽名: 年 月 日 |
學 院 意 見 |
負責人簽名(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兩份,一份發給被預警學生,一份學院存檔。
附件2.
澳门新葡萄新京學業預警學生談話記錄表
姓名 |
|
學院 |
|
專業 |
|
學号 |
|
談話時間 |
|
談話地點 |
|
學業預警原因: |
□紅色預警 □黃色預警 □藍色預警 □畢業預警 |
談話記錄: 談話人簽名: 學生簽名: |
附件3.
澳门新葡萄新京學業預警家長談話記錄表
學生姓名 |
|
學院 |
|
學号 |
|
專業 |
|
家長姓名 |
|
與學生關系 |
|
談話時間 |
|
談話地點 |
|
學業預警原因: |
談話記錄: 談話人簽名: |
家長意見: 家長聯系方式: 學生家長簽名: |
附件4.
澳门新葡萄新京學生學業預警情況彙總表
學院: 20 —20 學年第 學期
序号 |
預警級别/種類 |
學号 |
姓名 |
年級 |
專業班級 |
上學期欠修學分 |
累計欠修學分 |
備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